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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新区企业,2022年江北新区“名校优生补贴”即将开始申报!

2022-06-21

根据《关于印发<紫金山英才·江北计划十策>及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宁新区委发〔2021〕44号)有关规定,现就做好2022年南京江北新区(自贸试验区)“名校优生补贴”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申报对象
世界知名高校、国内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(学科)毕业、或符合新区“两城一中心”主导产业需求的“江北新区高校创新集聚带”内高校毕业生。

 
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人才条件

 

1.世界知名高校
申报人毕业学校在申报当年泰晤士报排名前500位即可申报。(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书)

 

2.国内双一流
以教育部文件为准(见下图)

 

(1)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,所有专业均符合申报条件(参照教研函〔2017〕2号文)。

 

(2)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,仅限该校“一流学科”专业毕业生符合申报条件(参照教研函〔2022〕1号文)。

 

(3)子学科相关。若申报人才是一流学科“子学科”毕业生,须按要求上传“子学科证明”(证明材料为:“校级证明”或“学校学科设置部门证明”或“一流学科所在学院证明”或学校官方网站学科设置截图)。

 

3.江北新区高校创新集聚带
集聚带内高校包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、南京工业大学、南京审计大学、南京农业大学浦口校区、南京大学金陵学院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。
(二)企业条件

 

1.申报人才为世界知名高校或国内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(学科)毕业生就职企业条件:

 

(1)依法在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、纳税,开通社保账户缴纳社保,并实际生产经营。

 

(2)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备案新型研发机构、高新技术企业、独角兽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、规模企业、人才企业。

 

2.申报人才为“江北新区高校创新集聚带”内高校毕业生就职企业条件

 

(1)依法在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、纳税,开通社保账户缴纳社保,符合江北新区“两城一中心”主导产业发展方向,并实际生产经营。

 

(2)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备案新型研发机构、高新技术企业、独角兽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、规模企业、人才企业。
(三)入职时间

 

1.泰晤士排名前300位毕业生或国内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(学科)毕业生:
2018年1月1日后新入职(之前不得在申报单位有参保记录),且在申报企业连续累计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及以上。

 

2.泰晤士排名前500位院校毕业生或江北新区高校创新集聚带内院校毕业生:
2020年1月1日后新入职(之前不得在申报单位有参保记录),且在申报企业连续累计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及以上。
(四)年龄计算

 

以人才在申报单位参保首月“1日”,比对人才出生日期(以人才身份证件号码为准,精确到日)。本科25周岁,硕士30周岁,博士35周岁。

 

 

 
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申报期
1.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形式,申报人微信搜索“江北HR”公众号,点击“智慧人社”版块,选择“名校优生”,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指定附件材料。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31日
2.企业需初审申报人基本信息,于申报期结束前将申请表、营业执照、人才花名册递交至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。

 

(二)审核期
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局审核企业资质,申报人学历、社保、年龄、个税等材料。

 

(三)补贴发放
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发放人员名单并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由申报企业向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收据,补贴款将拨付至企业账户。企业须在收款后及时、足额、一次性发放给审核通过人才,同时在2023年1月31日前将拨付凭证反馈至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。

 
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“名校优生补贴”每名人才只能享受一次,已领取本补贴和“集成电路人才生活补贴”人才不得重复申报。

 

(二) 企业和人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,并计入诚信档案。

 

(三)其余未尽事宜由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局解释。